10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培養中學生從事研究之風氣,透過閱讀與討論,增進自學能力。

二、推廣圖書館利用教育,引導同學深度利用圖書館各項資源。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二、執行單位:高中高職圖書館輔導團

三、承辦學校:國立大里高級中學


參、參賽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肆、投稿時間:第一學期自101年9月15日起至11月15日中午12:00止。

             第二學期自102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中午12:00止。

伍、投稿網站:中學生網站(http://www.shs.edu.tw/)


陸、投稿規則

一、小論文主題共分21類(工程技術、化學、文學、史地、生物、地球科學、法政、物理、英文寫作、家事、海事、健康與護理、商業、國防、教育、資訊、農業、數學、藝術、體育、觀光餐旅),請同學擇一主題參賽。

二、各校應先辦理校內初賽,再擇優作品參加投稿,投稿至中學生網站之作品須由學生簽立作品未抄襲之切結書才能參賽,未簽立者由原學校刪除作品。

三、每人每次限投稿作品1篇,各校投稿篇數以各校班級數為上限(不含國中部班級數),若投稿篇數超過規定篇數,則由校內自訂控管方式。

四、作品封面自成一頁,封面須註明投稿類別、作品名稱、校名、參賽人員與指導老師,作品含封面不得超過11頁。

五、個人或小組參賽皆可,惟小組成員需同校同年級(可不同班),且最多3人為一小組。

六、可用英文撰寫。

七、引用參考資料(單一書籍、期刊、報紙等)之原文不得超過50字並請以粗體並加「」標明,引用結束需標明(作者,年代);參考資料至少3篇,不得全部來自網站。

八、小論文篇幅以A4直式紙張4至10頁(不含封面)為限。

九、作品須以「PDF」檔投稿,檔案大小(含圖檔)不得超過2M。

十、小論文引註資料格式請以APA論文格式為準。(請參閱中學生網站)

十一、相關規定請詳閱中學生網站,違反上述規定者,作品以「淘汰」方式處理。


柒、投稿方式

一、第1次投稿同學須先上中學生網站(http://www.shs.edu.tw/)註冊,學校登入密碼請洽貴校圖書館主任。

二、小組參賽時只要1人負責上傳作品即可,但需輸入小組所有成員基本資料 (所有參賽者均需用全名註冊,未註冊或資料不全者無法在獎狀上印出完整姓名) 。

三、上傳作品步驟:

1、登入中學生網站。

2、點選「我的作品專區」(畫面左邊)。

3、點選「上傳我的作品」(畫面右邊)。

4、輸入所有參賽者基本資料(請仔細校對姓名及年級,若因個人疏忽造成獎狀資料有誤,同學須自行負責)及參賽小論文。

5、填入小論文篇名→選擇類別(如選錯類別只能得1分)→連結檔案→完成上傳動作。

6、點選參加比賽圖示完成投稿動作。


四、簽立未抄襲切結書與作品一覽表:

1.一篇(組)簽立一張即可(交由學校留存) (如附件1)。

2.學校在確定投稿篇數後,填寫參加中學生網站小論文寫作比賽作品一覽表,於學生簽名及校內逐級核章後,免備文寄至國立大里高級中學(如附件2)。


捌、評審方式

一、本比賽採校內初選及全國賽2階段進行

二、校內初選:截稿後由各校在10天內自行篩選符合比賽規定與簽立未抄襲切結書之作品參加全國賽,篇數不得超過高中(職)之班級數。如篇數超過班級數而各校初選期間未自行刪減,則系統會依投稿順序自行選取符合班級數之篇數參加全國賽。如致學生權益受損,由各校自行負責 (請參閱中學生網站主辦單位公告) 。

三、全國賽:由參賽學校共同擔任評審工作。未依配額協助評審工作之學校,其學生作品取消參賽資格,不予以評審。


玖、獎懲

一、比賽依年級評分,分別錄取特優、優等、甲等,頒發獎狀以資鼓勵。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請各校予以敘獎。

二、學生作品若有涉及抄襲,經檢舉且查證屬實者,將通知學校議處,並永久停權。另該生所屬之學校則停權一學期不得參賽。

三、協助辦理本項活動之相關人員,各校得本權責予以敘獎。


拾、因網路因素無法完成投稿之處理原則及方式

一、小論文比賽截止後,各校如有學生於截止日前投稿,因網路因素無法完成投稿者,請將稿件交各校圖書館處理。

二、中學生網站開放權限給第1個管理者(圖書館主任)2天時間,由各校圖書館負責完成稿件上傳工作;如有影響學生投稿權益者,由各校自行負責。

拾壹、本實施計畫經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定後實施。


附件1

_____________(校名)中學生網站寫作比賽作品未抄襲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參加教育部中學生網站舉辦之__________梯次小論文寫作比賽,具結文章內容絕無抄襲之處,

若有抄襲,願自負全責,接受校規懲處,並取消得獎資格。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具 結 人

 

 

 

科別班級

 

 

 

學   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學生作品若有涉及抄襲,經檢舉且查證屬實者,將通知學校議處,並永久停權。另該生所屬之學校則停權一學期不得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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